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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保部令 第4號)有關規定,乳源東陽光氟樹脂有限公司VDF裝置改造升級項目環評需要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征求意見稿)公示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VDF裝置改造升級項目
建設單位:乳源東陽光氟樹脂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改擴建
聯系人:侯工 聯系電話:13653030450
聯系地址:乳源縣乳城鎮化工基地
項目概況:乳源東陽光氟樹脂有限公司主要產品是聚偏氟乙烯PVDF,中間產品為偏氟乙烯VDF。現擬投資4906.50萬元在現有廠區內建設VDF裝置改造升級項目,產能由5500噸/年提升至15000噸/年,滿足后期建設PVDF生產裝置需求;同時在現有PVDF產品倉庫內新建2條后處理噴霧產線(新增兩套噴霧干燥機撬裝設備基礎及平臺、除磁設備基礎),該噴霧產線產能為1504噸/年PVDF,即原有閃蒸干燥獲得的PVDF改為噴霧干燥獲得,全廠PVDF產品產能不變。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增塔器、容器、換熱器、壓縮機、噴霧干燥機等設備及相關輔助設施;以及工藝管道、給排水、消防等配套設施建設等。本項目不新增生產定員,依托原有;年生產天數為300天,生產班制為三班制,每班8小時,項目預計投產日期為2025年12月。
環評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韶關市武江區沐溪大道170號韶關粵商特種材料創新園1幢3層
聯系人:鄒工 聯系電話:0751-8700090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水環境影響
本改擴建項目廢水主要為設備清洗廢水、循環水站廢水和制備高純水產生的濃水。
2、大氣環境影響
本改擴建項目的廢氣主要有VDF生產過程產生的工藝廢氣和PVDF后處理生產工序產生的干燥廢氣等,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TVOC、NMHC等。
3、噪聲環境影響
本改擴建項目主要噪聲來自生產設備壓縮機、噴霧干燥機、各種泵等的運行,噪聲源強在80~90dB(A)。
4、固體廢棄物影響
本改擴建項目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和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包括塔釜廢液、碳黑和廢硅膠(危廢類別HW13)、物化段污泥(危廢類別HW13);一般固體廢物包括純水制備產生的廢反滲透膜、廢布袋、除磁雜質和廢水處理生化污泥。
5、土壤環境影響
本改擴建項目建成運營后,對土壤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污染源主要為VDF裝置區、物料罐區等區域,土壤污染途徑主要為大氣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滲。
6、地下水環境影響
本改擴建項目污水管網發生泄漏后,會對地下水產生影響,主要污染物為COD、氨氮和氯化物、氟化物等。
7、環境風險
本改擴建項目風險主要為危險物質泄漏、火災、環保設施失效煙氣未經處理緊急排放的風險等。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水治理措施
本項目廠區生產廢水分類分質收集,項目廢水主要為設備清洗廢水、循環水站廢水和制備高純水產生的濃水可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其修改單、《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及其修改單和《新材料產業園污水處理廠接管水質標準》不含鹽廢水接管標準三者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較嚴者后排入新材料產業園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廠常規污染物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兩者的嚴者后排入南水河,特征污染物達到《燒堿、聚氯乙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5581-2016) 、《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2015)中表1限值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1限值、《農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表1直接排放標準限值和《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及其2020年修改單表1直接排放標準限值的嚴者。
2、廢氣治理措施
PVDF后處理噴霧干燥工序產生的廢氣采用“布袋除塵設備”后經22m排氣筒達標排放。VDF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依托廠區已建的焚燒爐處理,焚燒爐尾氣采用“石墨急冷塔(兩套)+一級水洗塔+二級水洗塔+一級堿洗塔+二級堿洗塔+濕式電除塵+活性炭吸附塔+氣/氣換熱器+二次升溫室+SCR脫硝”處理達標后經40m排氣筒排放。
3、噪聲治理措施
噪聲控制擬從聲源、傳播途徑進行綜合治理,將噪聲影響較大的工序放在遠離廠區邊界的位置,選用低噪聲的設備,做好對設備的消音減振處理,如在風機進出口安裝消聲器,引風機應使用阻性或阻抗復合性消聲器,加裝隔聲罩,這些措施能有效地控制噪聲對外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治理措施
本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危險廢物和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不對外排放;收集的磁性雜質外售;純水制備產生的廢反滲透膜返回供應商;廢布袋和廢水處理生化污泥屬于一般固廢,按填埋處置,均不外排。
5、土壤治理措施
為有效防治土壤環境污染,項目運營期應采取以下防治措施:生產中嚴格落實廢水收集、治理措施,加強廢水收集、輸送管道巡檢,發現破損后采取堵截措施,將泄漏的廢污水控制在廠區范圍內,并妥善處理、修復受到污染的土壤;嚴格落實廢氣污染防治措施,加強廢氣處理治理設施檢修、維修,使大氣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減少粉塵等污染物干濕沉降;原料及產品轉運、貯存等各環節做好防風、防雨、防滲措施, 避免有害物質流失,禁止隨意棄置、堆放、填埋。
6、地下水治理措施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項目廠區劃分為重點污染防滲區、一般污染防滲區和簡單防滲區。建設單位需按要求做好相應的防滲措施。項目運行期間,建設單位定期對項目所在地周邊進行地下水跟蹤監測,通過運營期的檢測,可以及時發現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補救措施;一旦發現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7、風險防范措施
本項目風險主要為危險物質泄漏、火災、環保設施失效煙氣未經處理緊急排放的風險等。針對運營期潛在事故,環評提出了風險管理制度、風險防范措施、應急預案等多方面的應急措施,以達到控制、消減、防止各項危險物質進入環境。嚴格落實本環評提出的風險防范及應急措施后,本項目環境風險可控。此外,運營期間提高對突發性事故的警覺和認識;加強技術人員的引進,同時對生產操作工人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專業技術培訓,嚴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識。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在運行期間會產生一定的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等污染,通過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較大的影響。建設單位應積極落實本報告書中所提出的有關污染防治措施,強化環境管理和污染監測制度,保證污染防治設施長期穩定達標運行,杜絕事故排放,落實對工藝廢氣和生產廢水的治理措施,則本項目的建設對周圍環境質量不會產生明顯的影響。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
1、為讓公眾對項目環境影響有更深入的了解,公眾可查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電子版見附件(http://m.f1845.cn/),紙質版可聯系我司或環評單位獲得;
2、本項目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包括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范圍內的所有居民及單位;
3、公眾意見表見附件(http://m.f1845.cn/),或聯系我公司、環評單位獲得;
4、公眾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將填寫的公眾意見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我公司和環評單位將對反映的意見認真核實、對待,對良好建議我們將積極采納,并貫穿于整個建設過程中。
公示時間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懇請公眾提出寶貴意見。
乳源東陽光氟樹脂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主辦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運維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西聯鎮沐溪大道170號創智城1棟3樓
郵編:512026 電話:(0751)8700090